您的位置:名家访谈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名家访谈 >> 内容
孔维克:杨之光人物画是国画的真正创新
日期:2012/12/18 16:41:30 | 类别:1 | 来源:[原创] 中国书画导航网 | 字体: T | T | T
[提要]  

孔维克

1956年生于山东省汶上县。现为中国美协理事、山东省文联副主席、山东画院院长。

山东画院院长孔维克来自孔子故里,举手投足间散发着儒雅之气。

谈起岭南画派,他认为,除了秀气艳丽的一面,同样厚重大气。作为精擅人物画的画家,孔维克极力推崇杨之光先生。在他看来,杨之光等人的新人物画,完全突破了传统格局,开创了现代形态。

杨之光先生在广东影响了一批人

收藏周刊:请谈谈你印象中的岭南画派?

孔维克:所有的画派都有一个共通点,都是一种相对封闭历史的产物。所谓封闭,指的是画家在技法交流和审美认同上,有共同属性和地域特点。岭南画派以“二高一陈”为代表,他们受新思想影响,最初亦受日本美术影响,并与岭南当地的审美习惯相结合,运用西方的光影、造型改造传统,反映本土生活。岭南画派人数不算多,但影响特别大,尤其是在山水画方面,包括黎雄才、关山月,一代代传承。

收藏周刊:您的人物画令人印象深刻,您怎么看广东这边的人物画创作?您最欣赏哪位画家的作品呢?

孔维克:岭南画人物画最有影响力的是杨之光,他是我非常敬仰的一位先生。其人物画能独立成为系统,又能和当地画派融合。在中国古代,我们看到的人物画是传统形态的,杨之光、刘文西、方增先等人的创作开始进入现代形态,这是真正的创新。这批新人物画,和古代的人物画不是一个系统,它和传统文化、西方绘画、生活速写以及现代生活都有关系,而传统人物画是封闭的,和生活联系不大。杨之光先生在广东影响一批人,我们今天看,这些画家基本都是在他的影响下成长起来的,成绩不俗。

有些人作品价格虚高,与炒作有关

收藏周刊:您认为最能代表岭南画派特色的是哪一类创作?

孔维克:真正的岭南画派的核心,还是在山水花鸟里面,传承得更加纯粹。其实岭南画派的作品很大气,既讲究色彩又散发着厚重之气。从“二高”开始就有这种感觉,直到黎雄才。江浙一带的画不追求厚重而追求笔墨情趣,广东的画反而厚重,包括人物画也往厚重发展。

收藏周刊:那您如何看待岭南画派的作品在当下市场中的表现和地位?

孔维克:这不能单就岭南画派讲,应该看到整个大环境和大市场。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艺术作品,在国外的价格都不高,比起西方很多名家名作,差距悬殊。一幅作品在市场上的价值,往往并不只看其艺术内涵本身,更多是依赖于其背后的土壤是否肥沃,国家强盛了,有更多的话语权,作品的价值也更高。具体到广东,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更多的资金流入收藏市场,岭南画坛的作品价格自然也是水涨船高。但是不可否认,现在有些人的作品,其市场价格虚高,与其艺术功底其实不符,这与炒作有关。当下炒作之风日盛,整个市场亟须回复到一种公平合理的状态。


责任编辑:美如
注:本站发表的所有文章内容均为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书画导网的立场,更不代表中国书画导航网的价值判断。
上一条:沈 鹏:从逸格、观韵说起 序《黄庭坚... 下一条:姚志华 艺术价值是否等于市场价值...
→相关文章

·老广札记:学画点滴   
·范迪安:千篇一律的美,不叫美!   
·张立辰——传统文人画现代性和学院型演化的范例   
·孙晓云: 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   
·高伟:胸次磊落有大志 落笔画虎独占鳌   
·启功:学书法为什么要临帖   
·尹呈忠:乔十光先生为从事艺术的我们树立了榜样   
·郑铁峰:傍窥尺犊,俯习寸阴   
·姜乃军:心像在胸,放笔直书   
·李海涛:不只寸土必争,更要寸海必争   
→相关评论   ( 共0条评论,仅显示最新6条 )

<-验证码
  您的ip:10.1.30.*
更多 书画新闻

星河灿烂 艺道日新 | 徐...

徐亮,1955年出生,重庆铜梁人。中国美术家协会前理事、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前副主席兼秘书长、现任重庆美术协会顾问、重...[详细]
  • 新疆画家王学琳:丹青绘就艺术人生
  • 墨韵集萃生妙笔 意造灵境展情怀
  • 超乎象外·沈青中国画作品巡展(北京站)成功举办
  • 排行
  • 推荐

推荐排行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业务联盟   ● 地方分站   ● 商业合作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9.jpg书画导航网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2-2014 Takungpao All Rights Reserved 2.gif  

ICP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1204407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407号  12.jpg21974845  总编邮箱:daohang68@126.com 法律顾问: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    

特别提示:本网文章及图片均属原创或转载公开报道,凡因转载信息及图片造成的损失,本网均不承担责任。如有关文章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在发表后30日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