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书画新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书画新闻 >> 内容
天然茶晶雕琢佛造像《大威德金刚》举行研讨
日期:2018/07/04 20:40:19 | 类别:1 | 来源:[原创] 中国书画导航网 | 字体: T | T | T
[提要]  

    中国书画导航网据资料显示,以天然茶晶雕琢而成的大型佛造像《大威德金刚》诞生于2016年,因为体量巨大、工艺繁复、法度严谨、制作精良,一经问世便受到很多相关行业和学术领域专家学者的关注。

    《  大威德金刚》的主创仵应汶先生带领多达数十人的创作团队历经十年艰辛,终成此作,期间非常有心的保留了关于创作过程的详实文图资料,全面的反映出我国当代水晶雕刻艺术的水准和风格特征。

    为了让世人更好的了解,在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兼副会长奥岩先生的倡议下,在《大威德金刚》收藏者、郑州定慧苑文化传播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樊争峰先生的组织下,“‘大威德金刚’当代大型天然水晶佛造像研讨会”于2018年5月3日上午在河南郑州(新密)定慧苑举办。

    中国工艺美术馆副馆长王辉、首都博物馆研究员黄春和、中国宝玉石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奥岩、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杂志社社长黄夏年等多位来自工艺美术界、传统文化界、珠宝玉石行业的专家学者皆饱有热情的参加了会议,并从各自钻研的学科领域为切入视角,站在宏观的、历史的高度给予了《大威德金刚》作品审慎的评价和定位。

    据中国工艺美术馆副馆长王辉介绍,历史上玉雕作品数量丰沛,但其中水晶材质的却少之又少,而且往往体积较小、形制简单,另外就是以镶嵌、穿孔等工艺制作的首饰。直到清代出现一种能够给水晶器皿内部抛光的工艺,俗称“膛里亮”,这才出现了一些水晶茶壶、鼻烟壶之类的小品,但数量也比较有限。

    因此,参考史料可以推断,无论从工艺、技法,还是人文、史料等各个价值维度来判断,仵应汶先生的水晶佛造像系列作品都达到了新高度。

    会议上,中国宝玉石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奥岩提出了一个新颖的概念,他说中国佛造像历史进入了一个“水晶时代”。

    首都博物馆研究员黄春和以及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杂志社社长黄夏年两位专家在发言中着重分析了《大威德金刚》的材质特性和工艺水平。他们指出,水晶的质地更硬更脆,稍不留意就容易引起晶体的崩碎、裂口,工艺施用的难度往往超过了软玉雕刻。再加上,水晶质地清透、澄澈,对光线的折射也有千百种角度、千百种方式,但凡是造型复杂一点的水晶作品,常常引发视觉上的“空间错乱感”,令观者觉得自己“眼花了”。《大威德金刚》作品却利用抛光和磨砂工艺的交互使用,使得丰富的细节得以层次分明、繁而不乱的呈现出来,避免了晶体折光带来的“视觉混乱”;同时,“磨砂”多用在金刚的“躯体”部分,而“抛光”则更多的集中在衣饰、法器或眼神、口唇等“点睛”之处。


责任编辑:雅如
注:本站发表的所有文章内容均为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书画导网的立场,更不代表中国书画导航网的价值判断。
上一条:500件美术教师作品在上海展出(图)... 下一条:乌鲁木齐市举办机关干部职工美术书法...
→相关文章

·星河灿烂 艺道日新 | 徐亮   
·新疆画家王学琳:丹青绘就艺术人生   
·墨韵集萃生妙笔 意造灵境展情怀   
·超乎象外·沈青中国画作品巡展(北京站)成功举办   
·晉韻流芳——常美娟作品展在山西举办   
·周而复始——周阳艺术展北京开展   
·北京市通州区书协助力逸庭书画院艺术新发展   
·海之韵,画之魂:李冬的海洋绘画艺术之旅   
·北京圣融美术院国展班书画交流会圆满举行   
·台湾书画家走进新疆书画交流   
→相关评论   ( 共0条评论,仅显示最新6条 )

<-验证码
  您的ip:10.1.30.*
更多 书画新闻

星河灿烂 艺道日新 | 徐...

徐亮,1955年出生,重庆铜梁人。中国美术家协会前理事、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前副主席兼秘书长、现任重庆美术协会顾问、重...[详细]
  • 新疆画家王学琳:丹青绘就艺术人生
  • 墨韵集萃生妙笔 意造灵境展情怀
  • 超乎象外·沈青中国画作品巡展(北京站)成功举办
  • 排行
  • 推荐

推荐排行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业务联盟   ● 地方分站   ● 商业合作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9.jpg书画导航网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2-2014 Takungpao All Rights Reserved 2.gif  

ICP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1204407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407号  12.jpg21974845  总编邮箱:daohang68@126.com 法律顾问: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    

特别提示:本网文章及图片均属原创或转载公开报道,凡因转载信息及图片造成的损失,本网均不承担责任。如有关文章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在发表后30日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