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书画新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书画新闻 >> 内容
北京石景山新增升级7处不可移动文物
日期:2016/05/25 10:52:39 | 类别:1 | 来源:[原创] 中国书画导航网 | 字体: T | T | T
[提要]  

经文物专家考察论证,北京市石景山区日前新增和升级7处不可移动文物。龙王庙、模式口76号院、五里坨民居列入石景山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狮云庵塔院、四照谷桥、模式口老爷庙、模式口过街楼列入石景山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本次列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龙王庙和模式口76号院,是在原普查登记文物基础上的升级。龙王庙位于五里坨上石府村,建于清代,大殿保存完好,2015年由市财政投资进行了整体修复,对山门、影壁、配殿等进行了恢复。模式口76号院位于模式口历史文化保护区,建于民国,现存一进院落,格局较完整。该地原为京西重镇,民风重商,当地士绅集资典建,实用但不奢华,独具特色,2012年市财政投资473万元进行了整体修缮。本次经专家考察论证,一致同意将这两处升级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五里坨民居由两座院落组成,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房屋80余间。一座为原址保留的王家大院,有近百年历史,是五里坨村现存规模最大的四合院,也是京西较具特色的民居。

另一座为迁建的黑石头村钱家大院,具有120年历史。黑石头村拆迁时,石景山区文物部门对钱家大院的建筑材料进行了编号,按原建筑规制、原建筑做法进行了整体迁移,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有信息。

目前,石景山区在五里坨民居内建立了“京西五里坨民俗陈列馆”,并以此为基地举办历史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宣传活动,成为北京西部地区传统民居保护的一个成功典范。该民居本次也被列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狮云庵塔院位于八大处龙泉庵(龙王堂)南侧,为和尚塔院,始建于明代。院落内稍靠东部呈三角形建有三个和尚塔,为上世纪七十年代末重修。2014年市财政投资280万元进行了整体修缮。四照谷桥位于八大处四照谷西北侧,始建明代,为泄洪和便民穿行而建。建筑结构为单孔拱桥,桥面和护栏均为汉白玉,整座桥保存基本完好,2014年市财政投资38万元进行了整体修缮。模式口老爷庙位于模式口大街西侧临街,始建于明代,清代进行了大修,2015年市财政投资100万元对正殿及西配殿进行整体修缮。模式口过街楼位于模式口大街中部,建于明代,为模式口街上重要设施,地标性建筑。现存建筑为单面墙体,目前,石景山区已制订了修缮方案并上报市文物局。

据了解,经过本次新增和升级,石景山区现有文物保护单位由原来的105处增加到110处。其中,不可移动文物105处,地下埋藏区4处,历史文化保护区1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国家重点文保单位3处,区级文保单位20处,登记文物69处。

本报记者 孟庆合 通讯员 王祝炫报道


责任编辑:美如
注:本站发表的所有文章内容均为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书画导网的立场,更不代表中国书画导航网的价值判断。
上一条:当艺术遇上大数据会有什么化学反应... 下一条:中国书法出版社首次“送文化 下基层...
→相关文章

·星河灿烂 艺道日新 | 徐亮   
·新疆画家王学琳:丹青绘就艺术人生   
·墨韵集萃生妙笔 意造灵境展情怀   
·超乎象外·沈青中国画作品巡展(北京站)成功举办   
·晉韻流芳——常美娟作品展在山西举办   
·周而复始——周阳艺术展北京开展   
·北京市通州区书协助力逸庭书画院艺术新发展   
·海之韵,画之魂:李冬的海洋绘画艺术之旅   
·北京圣融美术院国展班书画交流会圆满举行   
·台湾书画家走进新疆书画交流   
→相关评论   ( 共0条评论,仅显示最新6条 )

<-验证码
  您的ip:10.1.30.*
更多 书画新闻

星河灿烂 艺道日新 | 徐...

徐亮,1955年出生,重庆铜梁人。中国美术家协会前理事、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前副主席兼秘书长、现任重庆美术协会顾问、重...[详细]
  • 新疆画家王学琳:丹青绘就艺术人生
  • 墨韵集萃生妙笔 意造灵境展情怀
  • 超乎象外·沈青中国画作品巡展(北京站)成功举办
  • 排行
  • 推荐

推荐排行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业务联盟   ● 地方分站   ● 商业合作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9.jpg书画导航网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2-2014 Takungpao All Rights Reserved 2.gif  

ICP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1204407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407号  12.jpg21974845  总编邮箱:daohang68@126.com 法律顾问: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    

特别提示:本网文章及图片均属原创或转载公开报道,凡因转载信息及图片造成的损失,本网均不承担责任。如有关文章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在发表后30日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