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书画新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书画新闻 >> 内容
周安礼牡丹作品双城展在北京开幕
日期:2016/04/18 17:34:41 | 类别:1 | 来源:[原创] 中国书画导航网 | 字体: T | T | T
[提要]  

由唐山市文联主办,唐山广播电视台、万国财富等多家单位协办的“国色天香韵禅意”周安礼牡丹作品双城展于2016年4月16日下午在北京万国艺术馆开幕。

此展是艺术家周安礼2016年牡丹系列展的首展,更是为了配合2016年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在唐山即将召开拉开的文化艺术活动的序曲。

开幕式会场

开幕式会场

周安礼之笔下的牡丹,不仅蕴含着禅意,蕴含着陶渊明的田园和悠然见南山的心态,更是有着独特的当代艺术装置性。或许,这是源于周安礼乃毕业于天津美术学院学习设计专业,多年来涉猎于多种门类的艺术研习。他在纸本上演绎出的笔墨丹青,绝非仅停留在牡丹绘画之唯美,绝非是传统绘画之复制;更不是只享乐于笔墨之技巧的自我陶醉。且艺术家以之综合功力应用于观念性的思考,是周安礼以牡丹为媒介诠释出脱凡超俗的禅意语境。

周安礼艺术作品中的牡丹渗透着他对生活的感悟,用他说的话概括为:“不俗、不媚、不争艳;不巧、不板、不迎合。”这既是他艺术创作中的牡丹精神,更是他做人做事的准则。

艺术家周安礼接受采访

艺术家周安礼接受采访

万国艺术馆馆长商长松颁发收藏证书

万国艺术馆馆长商长松颁发收藏证书

2015年初开始,艺术家周安礼为了迎接2016年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在唐山献礼,他经过一年多的刻苦努力,完成了《富贵春色大美凤城》260米的牡丹长卷大创作。2016朵牡丹不仅有着很深的寓意,更是借牡丹媒介勾画了人的气质、品格乃至对当下社会发展的感悟。在当今社会浮躁四处漂泊着内心的茫然,一味追求奢华的生活糜烂和失去道德准则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富贵”不该是浅意化的物质糜烂和满足,而“大美”更该是在我们内心世界修炼之后的精神升华。君子气节,安礼长卷。牡丹不仅体现的是他在艺术道路上的耕耘追寻,更是艺术家安礼在运用2016这个节点来呈现出社会正能量的艺术礼花。

万国艺术馆馆长商长松向艺术家颁发收藏证书

万国艺术馆馆长商长松向艺术家颁发收藏证书

出席今天展览开幕式的来宾有专程从唐山来京的唐山文联主席袁宁,著名书画家、原国家体委宣传司司长、中国体育美术促进会会长吾如仪。唐山原美协常务副主席郑建中,唐山群艺馆郭新民馆长,企业家冯瑞兵董事长,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王轶伦总经理,,天津美院教授李旺、万国艺术馆馆长商长松、董事冯平,还有来自北京、天津、唐山的许多著名艺术家和画家陈东山、吕大江,以及众多艺术收藏家、艺术爱好者乃至企业家的朋友们。

天津美院老同学合影

天津美院老同学合影

据悉展览时间2016年4月16日至2016年5月17日,免费观展,欢迎各界朋友前来万国艺术馆观展。


责任编辑:美如
注:本站发表的所有文章内容均为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中国书画导网的立场,更不代表中国书画导航网的价值判断。
上一条:张大千重回最畅销中国艺术家... 下一条:中国书法出版社首次“送文化 下基层...
→相关文章

·星河灿烂 艺道日新 | 徐亮   
·新疆画家王学琳:丹青绘就艺术人生   
·墨韵集萃生妙笔 意造灵境展情怀   
·超乎象外·沈青中国画作品巡展(北京站)成功举办   
·晉韻流芳——常美娟作品展在山西举办   
·周而复始——周阳艺术展北京开展   
·北京市通州区书协助力逸庭书画院艺术新发展   
·海之韵,画之魂:李冬的海洋绘画艺术之旅   
·北京圣融美术院国展班书画交流会圆满举行   
·台湾书画家走进新疆书画交流   
→相关评论   ( 共0条评论,仅显示最新6条 )

<-验证码
  您的ip:10.9.133.*
更多 书画新闻

星河灿烂 艺道日新 | 徐...

徐亮,1955年出生,重庆铜梁人。中国美术家协会前理事、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前副主席兼秘书长、现任重庆美术协会顾问、重...[详细]
  • 新疆画家王学琳:丹青绘就艺术人生
  • 墨韵集萃生妙笔 意造灵境展情怀
  • 超乎象外·沈青中国画作品巡展(北京站)成功举办
  • 排行
  • 推荐

推荐排行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业务联盟   ● 地方分站   ● 商业合作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9.jpg书画导航网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2-2014 Takungpao All Rights Reserved 2.gif  

ICP经营许可证号:京ICP备/1204407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407号  12.jpg21974845  总编邮箱:daohang68@126.com 法律顾问: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    

特别提示:本网文章及图片均属原创或转载公开报道,凡因转载信息及图片造成的损失,本网均不承担责任。如有关文章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在发表后30日内与本网联系。